|     根据《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下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德州市局制订《德州市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放办法》,并印发给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来指导全市辖区内的苗种生产。      《办法》对德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发放程序、各级主管部门审查办理时限、证件变更登记等做了详细规定。《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加强全市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发放和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也将切实维护水产苗种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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