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中旬以来,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余姚分局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加工经营河豚鱼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30余家,发现有一家新开餐饮单位违规供应河豚鱼。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酒店点菜间鱼缸内发现64条河豚鱼。经初步调查,酒店负责人承认销售河豚鱼,这批河豚鱼是从宁波大世界海鲜市场购入,为养殖的暗纹河豚鱼。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全部河豚鱼并随机抽样送宁波海洋和渔业研究院进行鱼种鉴定。目前,该局已对当事人涉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今年,该局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禁鱼行动”专项检查,总体情况尚好。“双节”来临之际,该局将进一步加大餐饮环节非法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实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食用河豚鱼,如发现餐饮单位违规供应,可拨打96317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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