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和为渔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该盟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兴安盟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和为渔民办实事”活动。
本次专项治理由盟水务局领导,盟渔业船舶检验站(渔政站)具体实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加大舆论宣传,使企业、船东、渔民提高对开展活动重要性认识,为稳步推进活动有序进行奠定基础。在自查自纠基础上,11月中旬盟专项治理组将在全盟范围内进行检查。拟重点检查渔船作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和个体渔船较为集中的嫩江(扎旗)段。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处理,短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整改期限、限期整改,确保本地区无假冒、伪劣及不合格船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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