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止10月25日,福清办理渔工1645人入会参保,共计保费904750元;办理渔船20艘入会参保,共计保费65346.40元。目前渔业互保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11月上旬可完成2013年度业务计划,保费总额比2012年度将有所突破。
据悉,2013年,福清市人民政府将渔船渔工保险县级财政补贴从5%提高到10%,使各级政府财政补贴提高到了50%,个人只需承担保费50%,财政补贴132000元;乡镇管理船舶养殖渔工保险财政补贴标准由40%提高到70%,财政补贴330000元,两项财政补贴共计462000元。新的政策性财政补贴政策进一步减轻了渔民负担,提高了渔民参保意愿,得到了渔民的广泛好评,也促进渔业互保工作更加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省渔业互保协会福清市营业部 谢代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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