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9日,从新疆博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传来喜讯,该县申报的博斯腾湖草鱼、博斯腾湖鲤鱼顺利通过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技术审查会专家的审查,这为博湖县特色产品实施品牌化、产业化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的8名专家认为,博斯腾湖草鱼、博斯腾湖鲤鱼地域关联性强,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符合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法规,一致同意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技术审查。   据悉,博斯腾湖草鱼、鲤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博斯腾湖水域北纬41°32′至42°14′,东经86°19′至87°26′,总面积1647平方公里的保护区域。
据了解,对博斯腾湖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将为防止和打击假冒博斯腾野生鱼的违法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也是推动博湖县鱼制品标准化生产,提升博斯腾湖野生鱼品牌的附加值和知名度,增加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将结束过去博斯腾湖水产品“多而散”、“散而乱”,形不成“合力”的局面。该县也是新疆首家申请水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县。
博斯腾湖拥有丰富的渔业、芦苇等自然资源,是全国最大的有机鱼生产水面、新疆最大的渔业生产基地,湖内现有鱼类品种32个,乌鳢、鲢鱼、鳙鱼、鲤鱼、池沼公鱼、赤鲈、鲫鱼、青虾、草鱼、螃蟹10个水产品种和大湖区150万亩水域分别通过国家有机鱼产品和产地认证。据统计,1-7月,全县累计完成水产品产量3364吨,同比增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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