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南浔区三举措强化渔民陆上安居工作 |
2013-08-21 11:19: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湖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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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南浔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渔民陆上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应对渔民数量多,安居工作任务重的实际,通过定计划,建组织,明职责,出政策,着力推进渔民陆上安居工作。
一是咬定目标抓落实。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渔民陆上安居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全区推进计划,咬定目标不放松,倒排时间抓推进。南浔区渔民陆上安居工作需集中建设12个渔民安居点,计划今年重点完成双林镇水产村、和孚镇陈塔村2个渔民安居点183套安居房建设,其余10个安居点要求完成规划选址、土地征用、土地平整、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全部开工建设。目前双林镇水产村62套安居房已分房到户,49套安居房近期将开工建设。和孚镇陈塔村72套安居房正在推进建设,预计12月份完工。旧馆镇、练市镇2个渔民安居点已完成土地征用,将分别于10月底、11月下旬完成招投标启动建设。其余各镇都已明确推进计划。区委区政府要求各镇、开发区按照“年前启动建设,明年竣工交房”的目标,倒排时间,制订详细推进工作方案,排出各个环节时间表,扎实推进渔民陆上安居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抓服务。渔民陆上安居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建设、国土等多个部门。区委区政府要求区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主动搞好对接,强化服务,特别是在渔民陆上安居工程用地指标、对上争取政策支持等方面要求各有关部门主动服务,优质服务,合力推进全区渔民陆上安居工作。 
三是落实政策抓推进。为确保全区渔民陆上安居工作顺利实施,区政府制订出台了渔民陆上安居的配套扶持政策,今年已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区财政、农林等部门将联合制订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并将按各镇推进工作进度预拨补助资金。
   湖州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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