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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福建省正逐步进入主要养殖品种育苗高峰期。为切实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3月21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加工流通与质量监督处、渔业处、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渔政渔监处、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联合在宁德市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督查组在蕉城区水产苗种安全生产座谈会上通报了近期全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情况,与与会人员探讨分析药残超标的原因,要求育苗场法人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在育苗过程中杜绝使用禁用药物,并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份。会后,督查组结合全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深入蕉城区、福鼎市水产育苗场进行现场检查,在福鼎市沙埕刘岐鼻育苗场现场查获21瓶禁用药物,无害化销毁该场问题苗种80万尾,并由福鼎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将继续强化监督抽查、严格执法查处,严厉打击育苗过程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切实从源头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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