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同意部分禁止海上弃鱼行为 |
2013-03-06 17:27: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国水产养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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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媒体报道称,欧盟各国渔业部长达成协议,同意部分禁止浪费资源的“弃鱼”行为,即将捕获的小鱼及“不受欢迎”的鱼种重新抛入海中的行为,但未全面禁止。
欧盟委员会估计,欧盟船只所捕获的鱼中有将近四分之一被弃置,比率为世界最高。由于欧盟现行政策不允许捕捞过小的鱼,并且规定不得超过捕捞限额,一些渔民因此将小鱼及捕捞超过定额的鱼抛回海中,导致其死亡。面对渔业资源的不断匮乏,这种捕捞方式日益受到谴责。
达成的协议将允许欧盟对《共同渔业政策》(Common Fisheries Policy)进行深层次改革,以结束几十年的过度捕捞,并争取在2020年之前将鱼类资源恢复至健康水平。
首先从2014年开始禁止弃置鲭鱼和鲱鱼等远洋或深海鱼类,到2019年再将禁令扩展至所有欧盟渔船。
不过,为了换取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对禁令持反对态度的南欧国家的支持,协议设置了例外条款,允许渔民在2014年弃置至多9%的特定鱼种,到2019年再将这一比例降至7%。
主持这次谈判的爱尔兰农业和渔业部长Simon Coveney表示,此项协议将使他能够开始与欧盟委员会和欧盟议会谈判,争取在6月份之前完成对共同渔业政策的改革,这一改革原则上已得到欧盟议会压倒性的支持。
欧盟现行的渔业政策由于允许各国对渔业进行补贴,造成过度捕捞并破坏渔业资源而饱受诟病。
一直以来倡导改革渔业政策的欧盟渔业专员Maria Damanaki表示,历经艰难才达成了此项协议,因为各国都有自己的优先事项和捕鱼惯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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