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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上午,上虞市农林渔牧局渔政执法大队接到报告,一渔民在曹娥江水域作业时,误捕了一条“中华鲟”。
接到电话后,渔政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专家鉴定,确认误捕的“中华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它鲟鱼类——施氏鲟,该鲟体长50厘米,重0.6公斤,鳞间皮肤粗糙,口前有两对须,体侧骨板40。
据执法人员介绍,中华鲟属硬骨鱼类鲟形目,是一种大型的溯河洄游性鱼类,是中国特有的古老珍稀鱼类、世界现存鱼类中最原始的种类之一。远在公元前1000多年的周代,人们就把中华鲟称为王鲔鱼。鲟类最早出现于距今两亿三千万年前的早三叠世,一直延续至今,生活于中国长江流域,别处未见,有“活化石”之称。而施氏鲟分布于黑龙江中游、松花江、乌苏里江,在浙江自然水域尚属空白。
渔政执法人员经过咨询省专家获悉,该施氏鲟是从上游新昌养殖场出逃,对自然水域没有生态影响。执法人员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渔民意愿并听取专家建议,将其放回曹娥江水域。
据了解,近年来曹娥江水域已经发生多次渔民主动放生误捕国家保护类水生野生动物的事迹。渔政人员表示,这主要得益于相关部门加大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渔民珍爱保护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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