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禁渔期制度是国家维护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促进长江流域渔业经济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禁渔期间因渔船停航停产,渔民的生活受到一定影响,为妥善解决禁渔期间我县渔民生活问题,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天然水域禁捕期专业渔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05〕112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从2012年起对我县325艘渔船650名渔民实行三个月禁渔生活补贴制度,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所有补贴将直接打入渔民专用的银行卡内,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调整。这不仅有效地缓解了禁渔期渔民的生活困难,而且将从根源上减少违规捕渔行为,提高禁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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